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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国宝”
2005-05-25 05:51:09  作者:  来源:收藏快报  浏览次数:933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  此事十几年前发生在我国南方一个沿海开放城市。火车候车室里,警察发现一位旅客提着沉甸甸的帆布包,有怀疑,打开检查,里面竟然包着数十块古玉。该旅客被请到公安局,局长认为事情重大,关系盗卖国家文物,立刻同本地博物馆联系,请求派专家鉴定。

  两位古玉专家火速乘车赶来,对这批扣押的古玉进行认真鉴定。专家认定:玉虎、玉象为商代玉器:玉人、玉熊、虎形玉佩为西周玉器;玉龙纹璜、谷纹玉璧、蟠螭纹玉环等十余件为战国玉器。件件皆国家一、二级文物。公安局遂将此事列入重大文物走私案,进行审讯追查。但当事人一口咬定这不是文物,自己从未参与过任何盗窃活动。问其玉之来历,回答说是自己加工的。自己作的?鬼才相信他的话!

  此事一直反映到公安部,集中了在北京的玉石鉴定专家,除了经验之外,还利用各种仪器。经过共同鉴定,最后得出一个结论:这批所谓“古玉”,不过是一些仿古工艺品。轰动一时的国宝走私案,最后不了了之。

  三言堂主人曰:如今,在安徽的蚌埠、河南的南阳、江苏的苏州、扬州等地,加工仿古玉器者甚多,致使仿古玉器充斥各地的收藏品市场。而古玉的鉴别又有一定的难度,有时甚至连专家也难以识别真假。古玉收藏者在市场上购买时应细细辨识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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